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精神和上级部门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以及《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太阳集团2138cn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查方式,确保录取考生的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各环节过程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综合评价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加强创新潜质考核,注重全面衡量,确保择优录取。
(四)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和职责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本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和技术小组。其工作职责如下:
(1)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职责
① 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② 制定考试工作方案。
③ 严格复试过程管理。
④ 确立复试小组成员及其工作基本规范。
(2)监督小组职责
监督学院复试全过程,公布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收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3)技术小组职责
复试前,对复试辅助设备进行调试,并及时解决复试过程中出现的相关技术问题。
三、复试办法
1、招生计划
所属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
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代码、名称 |
拟招生计划数 |
085700 资源与环境 |
085704(专业学位)测绘工程 01(全日制)摄影测量与遥感 |
18 |
备注:实际招生计划数以学校最终下达为准。
2、复试分数线
我院按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划线。
3、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的120%。
4、复试人选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可参加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请见太阳集团2138cn官网:/info/1086/2641.htm
5、复试方式
我院第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6、资格审核(和学校办法一致)
请考生参考“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https://yjsb.usts.edu.cn/info/1048/3598.htm
四、复试考核内容和要求
1、复试内容
(1)专业能力考核
对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进行笔试考核。
(2)综合素质考核
① 专业素质及专业能力方面,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② 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方面,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其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等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合复试前考生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复试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③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其中外语听力以考查考生理解能力为宗旨,外语口语以考查考生实用外语表达能力为宗旨。主要由复试小组成员采用外语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
2、复试流程
① 专业能力考核(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
② 综合素质考核(自我介绍,不超过5分钟;综合素质面试交流,不超过10分钟;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口语交流,不超过5分钟)。
3、复试总分
复试满分为200分,包含专业能力考核(10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100分)。
(1)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根据考生的卷面成绩进行评分。
(2)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由专业素质及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和外语听说能力三部分组成。
①专业素质及专业能力,满分40分: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10分);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5分);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10分);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10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5分)。
②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满分3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8分);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8分);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等情况(6分);人文素养(4分);举止、表达和礼仪(4分)
③英语听说能力,满分30分。评委根据学生的听力、口语能力进行评分。考生回答面试教师提出的问题,其中准确性10分、流利度10分、专业词汇10分。
五、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计算和总成绩计算方式
(1)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10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
(2)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1/5)×60%+(复试成绩×1/2)×40%。
2、拟录取规则
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进行排序,提出建议录取名单。
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最后一门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不予录取情况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复试成绩低于120分。
(4)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
(5)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
(6)学校认定违反考试相关法律法规。
六、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安排 |
复试环节 |
地点 |
3月31日8点-14点 |
报到,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缴纳复试费 |
石C1-207 |
3月31日15点-17点 |
专业能力考核(笔试) |
石C4-205 |
4月1日8点开始 |
综合素质考核(面试) |
石C1-308 |
七、考生咨询方式和监督与申诉渠道
研究生招生联系人:张老师
研究生招生联系电话:0512-68094062
监督联系人:吴老师
监督电话:0512-68096045
监督邮箱:gsge@mail.usts.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3研招录取)
八、其它
本细则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苏州科技大学太阳集团2138cn
2023年3月24日